江华县大路铺镇高香启村委会长期拖欠太阳能路灯工程款

  新闻资讯     |      2024-06-11 16:41

  尊敬的上级领导您好,本人吴其华,安徽省合肥市人,我是一名路灯销售人员NG体育官方入口,本人于2017年7月27日与江华县大路铺镇高香启村三位村干部(支书:钟产明,副支书:杨庚,主任:欧仲己)签订一份路灯亮化工程合同书,合同均有以上村干部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合同内容如下:安装75盏太阳能路灯,单价3500元,总工程款合计262500元,按合同约定是安装完毕付清全部路灯工程款,本人于2018年10月份将75盏路灯全部完成安装。后本人多次催要工程款无果,村干部以多种理由推托,至今262500元路灯款分文未收。

  您提出的“江华县大路铺镇高香启村委会长期拖欠太阳能路灯工程款”我镇已收悉,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安排联村领导协同驻村工作队、村支两委对该事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情况汇报如下:

  2017年上半年,您多次主动到大路铺镇高香启村找到村支两委干部钟产明、伍绍田等人洽谈路灯亮化工程。当时高香启村委会没有村级资金,所以村干部没有同意吴其华的提议。然后,您承诺高香启村安装路灯项目先由您进行垫资,并负责到相关部门协调路灯亮化工程款项来源。基于此承诺,高香启村委会经村支两委商议,于2017年7月27日与您签订了《路灯亮化工程合同书》,合同标明:江苏博亚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吴其华(乙方)为高香启村(甲方)安装6米杆路灯75盏,单价3500元/盏,共计工程款262500元。签订合同后,高香启村委会再次向您表明,因村里没有村级集体经济,路灯的安装项目款项要等争取到相关的项目资金后方可支付。2018年度,在路灯亮化工程项目没有落地的情况下,您将路灯安装材料拉进了高香启村,并在高香启村启家田自然村范围内安装了75盏路灯。路灯安装前没有获得项目立项,没有进行招标事宜;路灯安装后,您没有申请过相关部门和村支两委的验收。以致高香启村路灯亮化工程项目款项没有着落,因此高香启村一直无力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工程款。

  下一步,大路铺镇人民政府将通过继续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和积极推进高香启村集体经济发展并与您协商的方式以解决项目资金渠道问题。